混凝土结构设计之结构上作用的确定原则

2017-03-18 作者:好先生

混凝土结构作为现代建筑业应用最为广泛的结构体系之一,我们设计人员应该遵循安全、适用、耐久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同时在进行结构设计时应对结构方案、作用及作用效应、结构的极限状态、结构及构件的构造及连接措施、耐久性及施工的要求等内容逐一分析。那么在进行作用及作用效应的分析时,又有那些原则呢,今天我们依据《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来对此作出解答。

结构上的作用分为直接作用、地震作用、间接作用、偶然作用等。依据第3.1.4条规定结构上的直接作用(荷载)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及相关标准确定;地震作用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确定。间接作用和偶然作用应根据有关的标准或具体情况确定。

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结构构件应考虑吊车荷载的动力系数。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及安装时应考虑相应的动力系数。对现浇结构,必要时应考虑施工阶段的荷载。

在相对应的条文说明中,又补充到了吊车梁构件的疲劳验算问题。此问题的设计方法与吊车的工作级别和材料的疲劳强度有关,当设计直接承受重级工作制吊车的吊车梁时,建议根据工程经验采用钢结构的形式。



通过对上述原则的学习和了解,我相信大家对混凝土结构设计有了更加准确的认识和把握,同时也能够使自己的结构事业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