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还在按6次换气计算车库的排烟量吗?那您out了!
您还在按6次换气计算车库的排烟量吗?那您out了!
超过2000平米的地下车库您还在做机械排烟吗?那您又out了!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2015年8月1日已经开始施行了。快来看看有什么变化吧。
一、原规范规定:面积超过2000m2的地下汽车库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新规范规定: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m2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并应划分防烟分区。貌似更严格了,其实不然哦。新规范规定可以自然排烟了,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即可:1.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不应小于室内地面面积的2%;2.自然排烟口应设置在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设置方便开启的装置;3.房间外墙上的排烟口(窗)宜沿外墙周长方向均匀分布,排烟口(窗)的下沿不应低于室内净高的1/2,并应沿气流方向开启。这样对于那些半地下的或者有条件做窗井的地库是非常大的利好!
二、原规范规定: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按换气次数不小于6次/h计算确定。新规范规定:
8.2.5 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不应小于表8.2.5的规定。
表8.2.5 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烟分区排烟风机的排烟量
注:建筑空间净高位于表中两个高度之间的,按线性插值法取值。
注意哦,1.这是按防烟分区设排烟系统了;2.不管防烟分区面积大小,只要净高相同排烟量都是相同的,换句话说就是净高相同时500平米的防烟分区和2000平米的防烟分区排烟风机的风量是相同的!
三、经常有智友问车库排烟要不要补风呢。注意看这条哦:汽车库内无直接通向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且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也就是说只有地下一层有坡道的那个防火分区才有可能不设补风哦。
四、这条规范的条文解释您注意过吗?地下汽车库和严寒地区的非敞开式汽车库,因受自然通风条件的限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方式。卫生部门要求汽车库每小时换气次数为6次~10次。可是2015年12月1日实施的《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中是这么规定的:
7.3.4 对于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机动车库,机械通风量应按容许的废气量计算,且排风量不应小于按换气次数法或单台机动车排风量法计算的风量。机动车库换气次数应符合表7.3.4-1规定,单台机动车排风量应符合表7.3.4-2规定。
表7.3.4-1 机动车库换气次数
表7.3.4-2 单台机动车排风量
并且对于当层高≥3m时,可按3m高度计算换气体积。两个规范不一样哦,而且排风量还可能相差比较大,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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