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58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10-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10.2.4(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小型型钢轧钢工艺设计规范》GB50410-200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
现批准《型钢轧钢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10-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10.2.4(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小型型钢轧钢工艺设计规范》GB50410-200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