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法。2014 489号各县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安委办关于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部署,自2014年9月至12月底开展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0月20日、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政府安委办关于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部署,自2014年9月至12月底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制定以下方案.一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 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三.行动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项行动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运管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运管部门部门要将 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 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运管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0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管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 伪造 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运管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运管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运管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 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 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二,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维修企业 运管部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三,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运管部门要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 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要依托超限检测站 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 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运管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 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四.步骤及时间安排,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 2014年9月 主要任务 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地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 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 恢复原状,二。集中整治阶段 2014年10月1日至11月底.主要任务 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三。总结完善阶段 2014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运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理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 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 驾驶人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 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 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 黑名单 管理 未消除安全隐患的,运管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三 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 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 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 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 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加强督导检查、要采取 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将组织开展督查,各单位要在2014年12月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至市交通运输局.同时请确定专人负责、并将人员名单,联系方式于10月25日交通运输局法规安全科,联系人,吴晓华,电话。311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