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及验收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保障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 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工程.的创建申报和验收活动。第三条,市级示范工程是指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规范、在管理人员配备.材料使用。工艺方法.施工环境 质量控制等方面实行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样板示范工作.工程实体质量达到市内领先水平,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四条,市级示范工程创建申报主体是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可与其联合申报、市级示范工程的验收工作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建委 负责管理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监督站负责具体实施,第二章,申报范围及条件 第五条,市级示范工程的申报范围,本市及市辖三县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六条 申报市级示范工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符合、翠螺杯 有关规定、2、基本建设手续齐全、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规范、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4 工程实体质量和观感较好、能代表全市领先水平 5、样板示范工作有效开展,6。钢筋及连接接头质量见证检测应用了工程质量检测系统,IMT,施工现场按.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实施细则,的通知。马住建。2015,285号,规定使用了预拌砂浆.7,参建单位在创建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 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七条、申报市级示范工程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后20天内向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监督站提出申请,申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2、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 3.已开展的施工质量标准化工作小结 4.县域工程申报市级示范工程时,还应提供县级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第四章。申报示范工程管理 第八条.在创建市级示范工程过程中,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严格质量管理。加强过程控制,认真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自查、自评。第九条.申报创建市级示范工程在房屋建筑工程标准层首层钢筋验收时 创建申报单位应组成专家组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第三方检查评分。创建单位对照检查评分结果进行自纠,市建设工程监督站对市区申报工程第三方,专家组、检查评分进行监督、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县域申报工程第三方、专家组、检查评分进行监督,第五章、示范工程验收.第十条 市级示范工程的验收工作由市建设工程监督站负责组织,申报主体应在完成主体结构工程量一半以后向市建设工程监督站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申报工程简要概况 创建措施落实情况及自查自评情况等.2,第三方专家组检查评分情况,3 能够全面反映施工过程中质量标准化特色的影像资料及图片、4。县域工程还应提供县质监站对创建示范工程的考核评价意见和现场检查评分表 第十一条。市建设工程监督站在受理市级示范工程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从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中随机抽3,5名专家组成专家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根据.实施细则。对申报创建工程进行现场验收评分、并将结果报市建设工程监督站,市建设工程监督站对验收评分工作进行监督。第十二条。专家验收评分在80分及以上且通过验收的、在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监督站网站公示5天后,由市建管处报市住建委审定。第十三条 经市住建委批准后.授予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称号。第六章,奖惩措施,第十四条,获得,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的。对项目建设单位及现场负责人 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项目总监予以表彰,对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信用评价中,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加分.第十五条、获得,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的,对参评市级优质工程、翠螺杯。奖将优先推荐,未获得,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的 不予推荐申报省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不推荐申报省级优质工程.黄山杯.奖、第十六条。通过验收的申报工程.将采用动态监管方式 获得,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称号的工程在竣工前 如发生以下情况 取消其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1,工程未按图施工、未完成设计文件或合同要求的内容,存在明显影响使用功能的情况,2,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或正常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或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3、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4。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第十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未发现本验收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情况,由市住建委颁发.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证书.第十八条。获得,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 称号的。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给施工企业兑现奖励.无约定的酌情给予奖励,主管部门在评优评先。年检.招标投标,工程质量保险。质量保证金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建筑企业内部对获奖工程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第七章.附 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