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照明工程采用的设备 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有清单,使用说明书 合格证明文件,检验报告等文件 当设计文件有要求时 尚需提供电磁兼容检测报告,进口照明设备除应符合相关规定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的照明装置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识,并有相应认证证书 3、0,2 设备及器材到达施工现场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技术文件应齐全,2,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灯具及其附件应齐全.适配,并无损伤 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4 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 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适配,3,0,3。民用建筑内的照明设备应符合节能要求、未经建设单位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照明设备不得安装 3,0 4,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对关键工序、尚应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3 0,5、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前 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电气照明装置相关的预留预埋工作应隐蔽验收合格 2,有碍照明装置安装的模板 脚手架应拆除、3,顶棚 墙面等抹灰和装饰工作应结束.地面清理工作应完成。3。0。6、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安装固定电气照明装置 3、0 7,当在装饰材料墙面上安装照明装置时,接线盒口应与装饰面平齐 导管管径大小应与接线盒孔径相匹配.导管应与接线盒连接紧密,3.0。8.电气照明装置的接线应牢固,接触良好,需接保护接地线。PE、的灯具,开关,插座等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有明显的接地螺栓,3、0.9,安装在绝缘台上的电气照明装置、其电线的端头绝缘部分应伸出绝缘台的表面.3.0,10。防爆照明装置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的有关规定,3.0,11、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应及时修复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破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