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管委会,各有关委局.各街镇,滨海新区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9月30日、滨海新区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落实。市环境保护局 市公安局市市容园林委。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城市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依法整治各类噪声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社会生活,企事业固定设备,施工,交通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控工作、建立噪声投诉快速解决渠道和标本兼治的城市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生活宁静和谐、二 整治范围.一.社会生活噪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场所进行餐饮,娱乐等活动产生的噪声,公共场所内人为活动产生的噪声 违规养犬、建成区内饲养家禽造成的噪声扰民现象.二。企事业固定设备噪声,企事业单位各种风机,水泵.空调,冷却塔 排风机,冷冻机等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三,施工噪声,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产生的噪声,四。交通噪声、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产生的噪声,三.重点任务 一、集中整治根据噪声污染源.分类施策 制定、一点一策.的整治措施,实施整改,1,社会生活噪声源整治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冷却塔。风机、发电机。水泵 空压机.空调器和其他固定设施,设备等造成噪声排放超过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 2008,的、责令经营管理者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关停,加强垃圾收运环节的噪声控制,合理安排清运时间 规范操作方式。避免垃圾清运过程中噪声扰民 区环境局、各功能区,各街镇 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声招揽顾客行为一律禁止 建成区禁止饲养家禽,区公安局、各功能区、各街镇.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商业宣传等活动中使用音响器材应符合公安部门对时间 音量 活动区域的相关规定 居民区内午间和夜间禁止噪声扰民活动,其他时段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 避免或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规范城区养犬行为 避免造成噪声扰民,区公安局、各功能区。各街镇、2。企事业固定设备噪声源整治对企事业单位使用风机、水泵。空调,冷却塔,排风机,冷冻机和其他固定设施 设备等造成噪声排放超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责令经营管理者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关停、区环境局 各功能区。各街镇 3、施工噪声源整治对建筑施工.道路施工以及市政建设等产生的噪声要严格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管控 区建设交通局。各功能区、各街镇,严格开展施工噪声执法、及时查处各类施工噪声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单位严厉处罚.区环境局、各功能区.各街镇.严格审核发放夜间施工许可,对违规的夜间施工项目吊销夜间施工许可 区行政审批局,4、交通噪声源整治对交通主干线沿途噪声敏感建筑进行排查,对重点路段.增设隔声设施。降低道路交通沿线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合理布局改造公共交通站点.加强道路养护 提升路面等级,降低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区建设交通局、各功能区,各街镇.通过优化路况措施减少机动车在市内高速行驶或堵塞启动时产生的噪声.规范机关 医院,学校周边、居民集中区和主 次干道的禁鸣标志设置.整治机动车违法鸣笛。加强机动车管理,取缔非法私装高音喇叭及扩音等设施。区公安局。各功能区,各街镇。二,工作要求各部门于12月31日前进行全年工作总结,报送至区环境局.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功能区,街镇是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实施辖区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噪声专项整治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快速 高效处理各类噪声举报投诉事件.二.建立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声环境质量状况与噪声投诉率 办结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 区政府每年对各功能区、街镇噪声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三,保障资金投入加大对噪声监测,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工程如期完成。尽快改善全区声环境质量,四,完善噪声监测网络建设加快落实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噪声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按照市环保局制定的标准规范 加快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铁路 轨道交通.机场等单位加快推进本系统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 五。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有组织。有措施,分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设专栏、丰富形式,扩大宣传面,提升社会公众参与 使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宣传社会化。全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