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要求9。1,一般规定9.1.1.长期作业区宜采用围挡将工作区与交通流分隔,围挡的高度不小于1 8m。距离交叉口20m范围内,距离地面0,8m以上的部分应采用网状或者镂空等通透式围挡。9,1,2,作业区标志可附着在路灯杆或设置在支架上。设置在支架上时应保证其可见性,9,1。3.城市道路上作业区布置 应减少对非机动车.行人的影响、作业区占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时 宜提供另外的人行通道或非机动车通道.9,1,4,位于城市快速路上的作业区的布置可按第7章的要求、9 2,作业区位于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路段上9.2.1,两幅路和四幅路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宜按7,3、2设置对向缓冲区.对向过渡区和对向警告区,9.2。2,三幅路和车道数大于两条的单幅路内侧车道作业时 对向车道应同时设置作业区道路交通标志。宜设置渠化设施分隔双向行驶的交通流,9 2、3.在车道数为两条的单幅路上、一条车道因作业封闭、另一条车道供双向通行时,应在作业区两端分别设置交通引导人员、对车辆进行引导.条件允许时、可在作业区两端的过渡区外分别设置临时信号灯,9,2,4 因作业而封闭的路段,应在该路段两端交叉口设置禁止驶入标志。并设置绕行标志指示绕行路线。如图26,9,3,作业区位于交叉口9.3、1.作业区位于交叉口出口道时.应遵循以下规定.a 进入该出口道的所有进口道的适当位置都应设置施工标志、并宜以辅助标志说明作业区的位置 b、在正对作业区直行方向进口道宜进行渠化管理 使该方向进入交叉口的车辆提前合流、如图27。c、导致交叉口车行道错位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9。3.2,进口道上的作业区借用对向车道组织交通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9。3 3,作业区位于交叉口中心时、所有进口前适当位置均应设置施工标志,作业区的来车方向应设置线形诱导标或可变箭头信号,9 3、4。位于交叉口的作业区。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不应妨碍驾驶人的安全视距,9,4,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示例 城市道路作业区布置示例参见附录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