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电源集中监控检验主控项目7、7、1。对电源的集中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交流输入、输出电压,输入,输出电流.输出频率的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2。直流输出电压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5。3,直流电流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测试检验。7,7,2、对蓄电池的集中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2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5mV。2,6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10mV、3,12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20mV、4 总电压相对误差范围不应大于0,5,5 电池温度误差范围应为。1 6,进行模拟实际负载充放电检验、电池容量应与实际相符、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测试,试验检验.7 7 3。电源集中监控的遥测,遥信 遥控操作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4,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任何故障不得影响被监控对象的正常工作.监控系统的局部故障不得影响监控系统其他部分的正常工作、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5、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加入不应改变被监控设备原有的控制功能。并应以被监控设备自身控制功能为优先,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7、7,6,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对自身软。硬件故障,通信中断的故障诊断及告警功能应正常,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 试验检验 7、7 7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状态配置、物理设备配置 软件配置.数据同步配置 数据统计配置等配置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8.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故障告警等级、告警记录状态 告警分类表管理,事件上报控制管理、故障信息处理 故障信息显示,故障反应时间等故障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 9,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 数据存储,数据统计分析,性能门限管理等性能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 7、10.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接入安全管理.系统自身安全管理 用户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等安全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检验方法 试验检验,7.7。11。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操作界面,数据备份与恢复 系统校时 系统智能性.系统组态功能 档案管理功能等系统支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