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3,1.一般规定3,1,1、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3,1,2,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3、1 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应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或干线扩展器、电缆或光缆,传感器,执行器或控制器、电源。避雷装置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3。1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的配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模拟量输入,输出的传输处理误差不应大于1,0 累计量输入传输处理误差不应大于1.0.2 系统的最大巡检周期不应大于30s 误码率不应大于10 8、3.控制响应时间不应大于系统的最大巡检周期,异地控制时间不应大于系统最大巡检周期的2倍,甲烷超限断电及甲烷风电闭锁的控制执行时间不应大于2s,3、1,5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传输接口至分站之间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小于10km,现场总线式传输接口至干线扩展器最大传输距离不应小于10km。分站或扩展器至传感器和执行器之间传输距离不应小于2km 3.1,6。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井下的设备应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1。环境温度,0,40。2 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3.大气压力,80kPa,106kPa、4、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显著振动和冲击、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 3 1 7.国有重点煤矿应实现矿务局.公司 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应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