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基与基础5、1、一般规定5.1 1 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勘察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有关规定 基础型式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建、构 筑物的功能要求和结构型式、现场施工条件综合确定.5 1,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应按表5、1、2选用。表5。1.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注,1、厂房局部突出时,其最高部分虽已超过40m但突出部分长度不超过长向的1,3,包括1,3,时可不按甲级计算、2 高度超过30m的栈桥支架可按乙级计算,5,1,3,地基基础设计采用的荷载效应组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有关规定。5.1、4.建 构,筑物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构.筑物基础应进行承载力计算。2.按本规范表5、1,2所列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构。筑物。应作变形验算,丙级建 构。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1.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2,软弱地基或湿陷性黄土等复杂地墓条件.3。基础下分布有软弱下卧层时,4、相邻建。构.筑物距离过近 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下水位近期内变化较大时、3、位于斜坡或边坡附近的建、构,筑物应验算其稳定性 4,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地下建 构,筑物存在上浮可能时、应进行抗浮验算,5、1,5,地基基础设计应考虑相邻建。构。筑物的影响 新建建。构.筑物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当基础埋深大于原有建 构 筑物基础埋深时 两基础间应保持一定净距。距离应根据原有建.构 筑物荷载大小、基础形式和土质情况确定,5 1 6。基础的埋置深度应结合建,构.筑物功能,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满足地基承载力 地基稳定和变形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除岩石地基外,深度不宜小于0、5m 2,基础宜埋置在地下水位以上。当必须埋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地基土在施正时不受扰动的措施,3.基础宜埋置在冻胀土以下,4,在冻胀土中的建筑构件。应采取防冻害措施。5 当基础埋置在易风化的岩层上,施工时应在基坑开挖后立即铺筑垫层、5、1,7、同一建、构 筑物不宜埋置在不同的土层上,同一建,构 筑物不宜采用两种以上基础形式,5.1,8.建、构、筑物宜避开采空区布置、无法避开时。应由专业部门对整个场地作出采空区稳定性及建筑适宜性评价、5 1.9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选煤厂建。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应进行沉降观测.1,复杂的软弱地基条件下的建筑.2、按规定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筑。3、经过地基处理的建筑.5.1 10,对沉降有严格要求的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5。1,11 地下水及土对混凝土有侵蚀性时,应根据侵蚀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