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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工作应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工作应与项目各阶段同步进行.预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 中水土保持章节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有关规定 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措施初步设计专篇,章,内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有关规定。3、1,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1。项目全过程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 水系的扰动和损毁,保护原地表植被.表土及结皮层 沙壳与地衣等,减少占用水、土资源,提高利用效率。2 开挖,填筑、排弃的场地应采取拦挡 护坡.截.排。水等防治措施、3,弃土,石。渣 应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4。土建施工过程应有临时防护措施,5,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 恢复其利用功能、3 1.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达到下列基本目标。1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2.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3,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 4,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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