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6。锚喷支护工程A 6。1,锚喷支护工程.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主要工作内容,应按表A.6.1的规定执行.A 6.2,其他相关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错杆和锚索钻孔的岩石分级,按表A,2。2确定,2,锚喷支护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1。锚杆.包括系统锚杆和随机锚杆、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根,或束、数计量,钻孔,锚杆或锚杆束。附件、加工及安装过程中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2 锚索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有效束数计量 钻孔、锚索 附件。加工及安装过程中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3,喷浆按招标设计图示范围的有效面积计量。喷混凝土按招标设计图示范围的有效实体方体积计量.由于被喷表面超挖等原因引起的超喷量。施喷回弹损耗量。操作损耗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4.钢支撑加工,钢支撑安装,钢筋格构架加工。钢筋格构架安装、按招标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钢支撑或钢筋格构架及附件的有效重量,含两榀钢支撑或钢筋格构架间连接钢材,钢筋等的用量。计量,计算钢支撑或钢筋格构架重量时 不扣除孔眼的重量 也不增加电焊条、铆钉、螺栓等的重量,一般情况下钢支撑或钢筋格构架不拆除.如需拆除,招标人应另外支付拆除费用。5 木支撑安装按耗用木材体积计量,3.喷浆和喷混凝土工程中如设有钢筋网、按钢筋,钢构件加工及安装工程的计量计价规则另行计量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