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验收6.0,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工程的验收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F的要求填写。6,0。2,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设计文件,竣工资料.2.系统组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与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5 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6,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7 系统试压。冲洗记录.8。系统的调试报告,6、0。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 系统功能验收应包括系统启动功能验收。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功能验收和联动控制功能验收、6.0,4,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系统组件及配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 2,管道及附件的材质.管径、连接方式,管道标识。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3、固定管道的支,吊架和管墩的位置.间距及牢固程度。4.管道穿楼板.防火墙及变形缝的处理,5,管道和设备的防腐。防冻措施 6、消防水泵及消防水泵房 水源,高位消防水箱,气压稳压装置及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位置等及安装质量.7、电源。备用动力,电气设备及布线的安装质量.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和测量及试验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6。0,5,系统启动功能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系统手动控制启动功能应正常.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 使系统电源处于接通状态 系统控制主机 现场控制箱处于手动控制状态。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自动状态.分别通过系统控制主机和现场控制箱、手动操作消防水泵远程启动,观察消防水泵的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消防水泵远程启动后应在水泵控制柜上手动停止,逐个手动操作每台自动控制阀的开启 关闭,观察自动控制阀的启、闭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逐个手动操作每台灭火装置.自动消防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 俯仰和水平回转。观察灭火装置的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且在设计规定的回转范围内与周围构件应无触碰 对具有直流,喷雾转换功能的灭火装置,逐个手动操作检验其直流、喷雾动作功能应正常。2.消防水泵和气压稳压装置的启动功能应正常,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应按本标准第5.5。5条第1款。第2款和第5 5。6条的规定逐条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3。主电源,备用电源的切换功能应正常、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应按本标准第5 5,8条的规定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4,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系统启动功能应正常.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应按本标准第5、5,10条的规定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6 0,6、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功能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个保护区的试验不少于1次、检查方法,应按本标准第5。5.11条的规定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6 0 7。联动控制功能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应按本标准第5。5、12条的规定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6,0 8。系统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6,0、4条规定时,应返工重做或更换系统组件和材料、并应重新进行验收,6.0。9,系统启动功能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功能和联动控制功能验收全部检查内容合格,方可判定系统功能验收合格、6.0,10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功能验收同时合格.方可判定系统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