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验收6,0,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工程的验收记录应按本标准附录F的要求填写 6 0,2,系统验收时 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文件.竣工资料,2,系统组件产品出厂合格证。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材料与系统组件进场检验的复验报告,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5,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6。系统质量控制检查资料,7,系统试压.冲洗记录。8。系统的调试报告,6。0,3。系统的验收应包括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系统功能验收、系统功能验收应包括系统启动功能验收、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功能验收和联动控制功能验收 6 0 4 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系统组件及配件的规格 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2.管道及附件的材质 管径,连接方式,管道标识,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3 固定管道的支.吊架和管墩的位置。间距及牢固程度,4,管道穿楼板。防火墙及变形缝的处理,5,管道和设备的防腐 防冻措施,6,消防水泵及消防水泵房、水源,高位消防水箱,气压稳压装置及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位置等及安装质量。7。电源。备用动力,电气设备及布线的安装质量,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测量及试验检查.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6 0.5.系统启动功能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手动控制启动功能应正常,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使系统电源处于接通状态。系统控制主机,现场控制箱处于手动控制状态,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自动状态.分别通过系统控制主机和现场控制箱、手动操作消防水泵远程启动.观察消防水泵的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消防水泵远程启动后应在水泵控制柜上手动停止,逐个手动操作每台自动控制阀的开启 关闭、观察自动控制阀的启、闭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逐个手动操作每台灭火装置、自动消防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俯仰和水平回转 观察灭火装置的动作及反馈信号应正常。且在设计规定的回转范围内与周围构件应无触碰、对具有直流。喷雾转换功能的灭火装置.逐个手动操作检验其直流、喷雾动作功能应正常 2,消防水泵和气压稳压装置的启动功能应正常,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应按本标准第5、5 5条第1款.第2款和第5、5,6条的规定逐条检查 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3、主电源 备用电源的切换功能应正常。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应按本标准第5 5 8条的规定检查 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4.模拟末端试水装置的系统启动功能应正常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应按本标准第5、5、10条的规定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6.0,6、系统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功能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每个保护区的试验不少于1次,检查方法,应按本标准第5、5、11条的规定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 6,0,7、联动控制功能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检查方法、应按本标准第5 5,12条的规定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6、0 8,系统施工质量不符合本标准6 0、4条规定时。应返工重做或更换系统组件和材料 并应重新进行验收。6,0 9,系统启动功能,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功能和联动控制功能验收全部检查内容合格。方可判定系统功能验收合格,6 0.10。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和功能验收同时合格 方可判定系统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