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F、放水试验技术要求F,0 1、放水试验前应编制放水试验设计。设计中应确定试验方法 各次降深值、放水延续时间和放水量.放水量应与矿坑最大排水能力相适应、应能使矿区范围观测孔产生水位降深达到矿山开采设计水位降深的20。以上,放水试验设计应由专业防治水单位承担。并应由矿山防治水负责人组织审查批准、F、0。2、放水试验工程应包括放水巷。放水硐室.放水钻孔。观测孔,排水系统 水位,水量监测系统等、F,0.3 放水试验前应做好准备工作.应固定人员,检验校正观测仪器和工具,检查排水设备能力,排水线路和供电设施,F,0 4。放水方式可分为井下水平或丛状放水孔放水。地面直通式放水孔放水及井下巷道底板垂直放水孔放水 放水钻孔泄水点群位置应集中、放水孔终孔口径不宜小于91mm 放水孔应装设带有闸阀及压力表的孔口管.当含水层水压高及水量大。可能影响人身安全时、放水孔施工过程中应加装防喷减压装置。F.0 5,采用井下水平或丛状放水孔放水时、其放水硐室距含水层的安全距离应根据隔水层的稳定性 水压大小 以及含水层和隔水层界线控制的准确程度确定、隔水层稳定.岩层坚固.含,隔、水层界线位置较准确时。可根据水压大小采用15m。30m的安全距离、隔水层不稳定,含.隔,水层界线位置不准确时,应根据含。隔.水层界线可能变动的范围。加大其安全距离、F,0.6。放水前,应在同一时间对地表,井下观测孔和出水点的水位。水压,涌水量,水温和水质进行1次统测,F,0,7、放水试验延续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涌水量、水位难以稳定时 试验延续时间不宜少于10d 15d 观测时间间隔应满足非稳定流计算的需要.放水工程中心区域的水位或水压应与涌水量同步观测,F、0,8,观测数据应在观测当日登入台账、并应绘制涌水量、水位历时曲线,F.0.9,放水试验结束后、应在2周内进行资料整理。并应提交放水试验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