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员.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司法部负责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的指导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考区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对考试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监考人员根据本办法规定对有关违纪行为进行现场处理,并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第四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应当做到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规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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