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一节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第二十一条,会员制期货交易所设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定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结算规则及其修改草案.二,选举.更换会员理事.三、审议批准理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四 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五,审议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使用情况,六,决定增加或者减少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或者开办资金,七.决定期货交易所的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事项。八。决定期货交易所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三条,会员大会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一、会员理事不足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二,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三,理事会认为必要,四 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会员大会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其他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召开会员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会员 临时会员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第二十五条、会员大会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为有效、会员大会应当对表决事项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理事签名,会员大会结束之日起十日内,期货交易所应当将大会全部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第二十六条。期货交易所设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第二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会员大会,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二,拟订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 结算规则及其修改草案,提交会员大会审定.三、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提交会员大会通过、四。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提交会员大会通过,五。决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六、决定会员的接纳和退出 七、决定对违规行为的纪律处分。八,决定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九.审议批准根据章程和交易规则,结算规则制定的细则和办法.十 审议结算担保金的使用情况、十一.审议批准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十二、审议批准总经理提出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收费项目 收费管理办法 十四,审议批准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 十五、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十六、监督期货交易所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期货交易所章程 业务规则的情况,十七,组织期货交易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变更事项、十八,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和会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 其中会员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非会员理事由中国证监会委派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可以设副理事长一至二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理事会通过,理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第三十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和理事会日常工作,二,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三、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四,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或者理事代其履行职权、第三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召开的方式.时间、地点通知全体理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一.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二、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情形.三,中国证监会提议 理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理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理事会可以采取现场会议,视频会议或其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为有效.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理事会会议结束之日起十日内,理事会应当将会议决议及其他会议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第三十三条,理事会会议应当由理事本人出席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授权范围。每位理事只能接受一位理事的委托,理事会应当对会议表决事项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三十四条,理事会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监查。交易、结算。交割 会员资格审查、纪律处分,调解,财务和技术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理事会负责.其职责。任期和人员组成等事项由理事会规定.第三十五条.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 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 副总经理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任免或者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是当然理事、第三十六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理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二.主持期货交易所的日常工作.三。根据章程和交易规则、结算规则拟订有关细则和办法、四。决定结算担保金的使用。五.拟订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方案、六,拟订并实施经批准的期货交易所发展规划 年度工作计划.七 拟订并实施经批准的期货交易所对外投资计划,八.拟订期货交易所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九.拟订期货交易所合并、分立,变更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的方案、十。拟订期货交易所变更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的方案、十一,拟订期货交易所机构设置方案 十二,拟订期货交易所员工聘任方案 提出解聘建议,十三 拟订期货交易所员工的工资和奖惩方案.十四.决定重大交易者教育和保护工作事项.十五、决定调整收费标准。十六,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或者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代其履行职权。第二节,公司制期货交易所第三十七条.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设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期货交易所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 四 项至第。七,项规定的职权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四,决定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决定股权结构变更方案、六.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会议结束之日起十日内。期货交易所应当将会议全部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第四十条,期货交易所设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拟订期货交易所章程,交易规则,结算规则及其修改草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定.三,审议总经理提出的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四,审议期货交易所合并 分立 变更组织形式.变更股权结构。解散和清算的方案 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五,监督总经理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 六。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至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第.十七,项规定的职权,七.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四十二条。期货交易所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 副董事长的任免,由中国证监会提名 董事会通过,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第四十三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日常工作,二,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三,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四、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董事代其履行职权,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事规则应当符合期货交易所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结束之日起十日内 董事会应当将会议决议及其他会议文件报告中国证监会。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品种上市审核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职责。任期和人员组成等事项由董事会规定、第四十六条 期货交易所可以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中国证监会提名,股东大会通过 第四十七条 期货交易所可以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中国证监会提名.董事会通过、董事会秘书负责期货交易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期货交易所股东资料的管理等事宜,第四十八条、期货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由中国证监会任免、副总经理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任免或者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应当由董事担任。第四十九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二、本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十五 项规定的职权,三、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权的。由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代其履行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