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第五十九条。土地登记形成的文件资料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土地登记收件单,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资料.四,土地登记审批表,五、地籍图,六 土地登记簿、卡.七。土地证书签收簿、八,土地归户册.卡。九,土地登记复查申请表、十.土地登记复查结果表,十一、确权过程中形成的协议书.决定书等文件。资料、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由土地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更新,提供应用,第六十条,土地登记卡以街道,乡,镇、为单位,按街坊,村,及宗地号顺序排列组装土地登记簿,宗地分割的,在原土地登记卡顺序上按宗地分割后支号的顺序排列,宗地合并的,以合并后的宗地号顺序排列。第六十一条.土地归户卡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土地权利人名称第一个字.或姓氏。笔划排列组装土地归户册、第六十二条,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的查阅.按照土地管理部门规定办理、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或者公布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和出租应当以土地登记文件资料为准,需要查询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的 受让人、抵押权人和承租人应当提出书面请求 凡符合查询规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或资料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擅自涂改和复制土地证书,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第六十四条、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式样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 由国家土地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单位统一印制,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归户卡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格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印制,土地登记所需的其他表、卡 簿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制订的基本格式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进行适当补充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土地证书,非法印制的土地证书无效,第六十五条,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