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第五十九条,土地登记形成的文件资料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土地登记收件单。三。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资料、四,土地登记审批表、五,地籍图 六,土地登记簿,卡.七、土地证书签收簿 八、土地归户册.卡.九.土地登记复查申请表.十.土地登记复查结果表。十一.确权过程中形成的协议书,决定书等文件,资料,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由土地管理部门指定专人管理,更新、提供应用.第六十条,土地登记卡以街道,乡、镇 为单位.按街坊。村。及宗地号顺序排列组装土地登记簿、宗地分割的、在原土地登记卡顺序上按宗地分割后支号的顺序排列 宗地合并的。以合并后的宗地号顺序排列。第六十一条,土地归户卡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土地权利人名称第一个字.或姓氏.笔划排列组装土地归户册、第六十二条。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的查阅,按照土地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未经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或者公布.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和出租应当以土地登记文件资料为准,需要查询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的、受让人,抵押权人和承租人应当提出书面请求 凡符合查询规定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出具书面查询结果或资料。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 擅自涂改和复制土地证书。土地登记文件资料,第六十四条。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式样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由国家土地管理局或其授权的单位统一印制,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归户卡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格式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印制,土地登记所需的其他表、卡,簿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制订的基本格式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可进行适当补充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土地证书,非法印制的土地证书无效.第六十五条 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也是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是土地使用者 所有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