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二十条、禁止使用电力 鱼鹰捕鱼和敲、作业 在特定水域确有必要使用电力或者鱼鹰捕鱼时,必须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管理权限,确定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采捕标准,在重要鱼,虾,蟹,贝,藻类,以及其他重要水生生物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规定禁渔区和禁渔期 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 以及制定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第二十二条。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建造人工鱼礁的、必须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建造人工鱼礁,应当避开主要航道和重要锚地,并通知有关交通和海洋管理部门。第二十三条 定置渔业一般不得跨县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限制其网桩数量.作业场所.并规定禁渔期,海洋定置渔业 不得越出。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第二十四条 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鳗鲡。鲥鱼,中华绒螯蟹.真鲷。石斑鱼等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必须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领取专项许可证件 方可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按照批准限额捕捞。捕捞其他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的批准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二十五条.禁止捕捞中国对虾苗种和春季亲虾。因养殖需要中国对虾怀卵亲体的,应当限期由养殖单位自行培育、期限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鱼 虾 蟹.贝幼苗的重点产区直接引水。用水的、应当采取避开幼苗的密集期 密集区,或者设置网栅等保护措施,第二十七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渔业水域污染情况进行监测、渔业环境保护监测网.应当纳入全国环境监测网络,因污染造成渔业损失的 应当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协同环保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在重点渔业水域不得从事拆船业.在其他渔业水域从事拆船业,造成渔业资源损害的。由拆船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