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集体合同内容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订立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劳动定额标准,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六.保险和福利,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八 职工文化生活和职业技能培训。九,裁减人员的条件,程序和补偿标准。十,特殊情形下的职工权益保护。十一。劳动纪律和考核.奖惩制度,十二、集体合同期限、十三、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四、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五。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十六,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第二十条、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一 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办法、二,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三.工资调整幅度及办法,四,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五、加班加点,病假。休假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六、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计件单价的确定,第二十一条,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主要包括,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非标准工时制度的岗位及办法,二、加班,加点办法。三.周休息日安排.四 实行非标准工时制职工的休息日安排、五 带薪年休假及其他假期安排 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主要包括,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二。劳动环境 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三、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四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五,职业病的防治和保障 六 定期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第二十三条,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一 社会保险的种类 范围 标准、二.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标准 三、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 四,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五.职工疗养和休养,六、医疗期的延长及其待遇,七 福利费的使用方案.第二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主要包括、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三。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第二十五条.集体合同草案可以由集体协商一方起草或者双方共同起草,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应当载明协商的内容,以及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双方协商代表姓名 职务等基本情况,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企业方面代表制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