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集体合同内容,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订立集体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报酬。二,劳动定额标准.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 劳动合同管理.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六,保险和福利。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八.职工文化生活和职业技能培训.九.裁减人员的条件.程序和补偿标准,十、特殊情形下的职工权益保护,十一.劳动纪律和考核、奖惩制度、十二,集体合同期限。十三。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 十四、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五。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六,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第二十条 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一、工资分配制度 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办法、二.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三,工资调整幅度及办法,四.奖金,津贴 补贴等分配办法,五,加班加点、病假 休假等特殊情况的工资支付 六,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计件单价的确定 第二十一条,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主要包括.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非标准工时制度的岗位及办法.二,加班.加点办法、三 周休息日安排,四,实行非标准工时制职工的休息日安排,五 带薪年休假及其他假期安排,第二十二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主要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二,劳动环境,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技术措施,三,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四、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五,职业病的防治和保障 六,定期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第二十三条、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范围.标准。二,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标准。三 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四,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五。职工疗养和休养 六 医疗期的延长及其待遇、七。福利费的使用方案 第二十四条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主要包括。一,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三,女职工 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第二十五条、集体合同草案可以由集体协商一方起草或者双方共同起草.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应当载明协商的内容.以及用人单位名称.地址和双方协商代表姓名.职务等基本情况.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企业方面代表制定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