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食品小经营店 第二十条,食品小经营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经营门店。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厨房粗加工 烹饪、餐具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辅料贮存区域等场所分区明确 防止食品存放.操作产生交叉污染 操作间与就餐场所,卫生间有效隔离,三。配备有效的冷藏、洗涤、消毒,防蝇、防尘、防鼠 防虫设施 以及存放餐厨废弃物的容器或者设施,第二十一条,禁止食品小经营店经营下列食品 一 婴幼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二,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三 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门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第二十二条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审查入场的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