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要求5,1.一般要求5,1。1.昼间行驶灯应设计和制造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使受到振动,仍能保证满足使用要求和符合本标准规定、5、1.2,昼间行驶灯作为混合灯具时,可通过电光源控制器调节发光强度来实现。5 2。光源模块5,2。1,光源模块应设计为只能装在正确的位置上.除5。3。1以外的光源模块、应只能使用工具才可以拆除、5 2 2,若昼间行驶灯有一个以上的光源模块 则特性不同的光源模块应不能互换 5、2。3.光源模块应能防止误操作。5 2 4,光源模块即使在使用工具的情况下,也不应与任何可更换的认证光源互换、5.3、可更换光源5。3、1。昼间行驶灯应使用符合GB.T.15766 1 ECE,R37或ECE。R128规定的光源,5.3,2。光源应只能安装到正确位置上而不会被装错、5,4.视表面面积,基准轴线方向的视表面面积应不小于25cm2、且不大于200cm2,5。5.色度、昼间行驶灯的光色应为白色。其色度特性应符合GB 4785规定.5 6 配光性能5。6,1、昼间行驶灯在基准轴线上的发光强度应不小于400cd,5、6、2。每个昼间行驶灯所发出的各个测量方向的光。投射到图1配光屏幕上的点的发光强度.不应低于图1上所示各点百分比值与400cd的乘积,5。6,3 在昼间行驶灯可见的任何方向上,发光强度应不大于1200cd、昼间行驶灯的配光的角度范围在垂直方向为水平面上10、到水平面以下5、水平方向为向外和向内20,的区域 见图2,该区域内不小于1,0cd、5,6、4。多光源昼间行驶灯应符合以下要求。a。当昼间行驶灯包含多个光源时。应满足规定的最大和最小发光强度要求.b,当有一个以上光源组成的昼间行驶灯。当其中任一光源因故障不亮时 应满足以下要求、配光性能应达到规定的最小发光强度80,或者、如果技术说明书写明安装指示信号,则基准轴线上的最小发光强度可降为50,c,对于串联的一组光源 如因其中任一光源失效而导致全部光源无法点亮、则应认为是单光源 5,7.耐热性能5.7,1、昼间行驶灯在耐热性试验后.并且在环境温度下达到稳定时。昼间行驶灯上不应看到有扭曲、变形,裂痕或者颜色变化等现象,5、7、2.如果有必要,应对配光性能进行复测,测量结果至少达到它在耐热试验前所测的结果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