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湖笔制作技艺的保护和传承,促进湖笔产业高质量发展 弘扬湖笔文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湖笔的保护.发展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本条例所称湖笔。是指始创并根植于湖州,其制作技艺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具有独特品质,符合国家,省有关标准的毛笔,第三条,湖笔保护和发展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规划引领、保护为主 创新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批准湖笔保护和发展专项规划、并将相关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授权.委托、在所辖区域内履行区县人民政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湖笔保护和发展工作 第五条.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湖笔保护和发展工作的统筹,协调 推进、组织编制湖笔保护和发展专项规划、加强对湖笔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文化广电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与湖笔相关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保存工作.以及湖笔制作技艺传承人的评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湖笔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湖笔有关标准的制定.完善和实施 发展和改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 建设,农业农村。科技,财政、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湖笔保护.发展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湖笔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自律,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接受社会监督 提升湖笔质量和品牌形象.助力湖笔产业高质量发展、第七条、湖笔行业协会应当完善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行业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和有序管理 服务湖笔产业健康发展.扩大湖笔文化影响力、第八条。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湖笔保护和发展工作。各类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湖笔保护和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为湖笔保护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褒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