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际发展合作署、援外执行部门依职权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并依法公开处罚决定.一,将所承担的对外援助项目任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二。未按对外援助项目实施合同履行义务或者迟延履行义务 影响项目正常实施,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三,挪用对外援助资金的、四,未按规定保证外派对外援助人员工作和生活待遇、未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的 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主体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国际发展合作署、援外执行部门和驻外使领馆.团、的工作人员在对外援助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的。三.泄露国家秘密的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