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养护计划第六条,航道养护计划是航道养护管理部门对所辖航道日常养护,应急抢通等组织编制的年度性工作安排.航道养护计划应当包括养护内容、养护标准。工作量 生产安全,质量和绿色环保目标,养护费用等、第七条,航道养护计划应当根据航道现状技术等级,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 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所规定的航道的养护计划由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航道条件.航运需求发生变化的,航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更新航道现状技术等级并相应调整航道养护计划,第八条。辖区界航道,跨辖区河流上下游航道的养护计划 相关航道养护管理部门应当共同协商确定 相互协调,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通航建筑物的养护停航安排还应当合理衔接、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