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保精细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供给侧改革 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第三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以下简称 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 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 定点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 法规 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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