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理。第四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理,一、故意收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之外的无线电信号,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的。二,擅自编制。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呼号的.三、未经批准进行广播或者发射通播性质的信号。超出业余无线电台使用属性之外的目的使用业余无线电台 未按照规定记录或者保留业余无线电台日志.以及其他未按照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载明事项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第四十九条 违法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理、第五十条。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第五十一条,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虚假承诺申请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等规定处理、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和本办法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