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七条、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邮政服务、或者单位和个人为外商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和仓储等条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要求如期,如实报送有关资料.信息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要求如期,如实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利用带有邮政专用标志的车船从事邮件运递以外的活动的。由邮政企业责令改正。给予处分.并于案件处理完毕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处理结果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第六十一条,对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户申诉未按时进行答复或者进行虚假答复的 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