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系统的工程验收5 1,一般规定5 1.1.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设计,施工,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验收方案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5、1、2、系统的工程验收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2、系统功能性能的检测,3.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 4、图像质量的客观测试,5 图纸 资料的移交,5。1 3、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当验收不合格时.应由责任单位整改后。再行验收.直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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