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从业人员培训第三十三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统一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开展培训 二 在注册地开展培训,三。聘请持有教练员证的人员执教,四 教练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使用规定的标识,标志,并按照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五,如实填写培训记录。第三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核实培训记录 学员在申请考试时、需要提供核实后的培训记录.存入驾驶员档案、第三十五条、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危险货物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 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等从业人员 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从业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聘用无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