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黑龙江省寒地水稻秸秆粉碎搅浆还田技术规程 DB23/T 2696-2020
  • 哈尔滨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方案 2017年
  • 哈尔滨市民宿服务规范 DB2301/T 55-2019
  • 黑龙江省人工林火灾扑救技术 DB23/T 2666-2020
  • 黑龙江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消防安全技术条件 DB23/T 990-2020
  • 黑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命名标准 DB23/T 2680-2020
  • 黑龙江省地貌遥感调查技术要求(1:50000) DB23/T 2774-2020
  •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办法
  • 黑龙江省公众天气预报用语规范 DB23/T 2695-2020
  • 哈尔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办理规范 DB2301/T 59-2020
、第二章,劳务承,发包管理第五条,劳务发包人应当将其承包工程中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鼓励劳务发包人进入有形建筑市场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劳务分包企业。第六条,外地劳务分包企业进入我市从事劳务作业的.应当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接受当地管理,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劳务分包企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第八条、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劳务分包业务.第九条、劳务分包企业承接的劳务作业、应当由自有作业人员完成,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第十条。劳务分包企业确定后 劳务发包人与劳务分包企业应当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符合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 的要求,第十一条、劳务发包人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劳务分包企业发生变更或劳务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 劳务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