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6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263、2007、自2007、年7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3,0 8,3。4 2、1、4,2。4、4,3、2.5,2。2,5,2、7,5 4,6 5。5,4。6,1、5 7、1。2、8。0,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 102.号文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参编单位。共同对,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97,进行全面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对我国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的现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在总结国内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参考了ISO.和美国 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外相关标准,对GB,50263.97.做了补充和修改。增加了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内容.补充了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删除了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本规范的修订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对主要问题 进行了反复论证研究、多次修改 最后经专家审查 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8.章和6,个附录.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 材料及系统组件进场.安装、调试,系统工程验收.维护管理及附录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管理组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广东胜捷消防企业集团、云南天宵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威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昆明市公安消防支队,广东卫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坚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东靖飞宋旭东马恒沈纹石守文.田野伍建许汪映标林凯前陈雪峰,高振锡岳大可陆曦刘庭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