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办法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以及奖励补助标准见附表1。10,因物价变化需要调整标准时 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公布,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赣州市章江新区征地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第46号令、关于印发章江新区返迁房屋安置实施细则的通知 赣市府办发、2006 41号.以及有关章江新区的征地拆迁安置文件同时废止,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在本办法实施前制定的相关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发布征地公告但尚未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按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执行。经市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定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赣州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第65号令,延期至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