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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房地产中介服务第四十条 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领取营业执照,并依照国家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资质的规定,取得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中介服务活动。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人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后、方可在资格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房地产中介服务从业人员.只能受聘于上一个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受聘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第四十二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中介活动、应当根据委托查验有关资料,勘验现场。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规定的。中介机构应当拒绝委托.第四十三条、由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过错,致使房地产交易合同不能履行的。中介机构应当向委托人退还已收取的费用,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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