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市政及管线7,1。新建,改建 扩建的建,构,筑物基础与现有的给水、排水,燃气管 沟,道的净距不应小于2米、与已有的电力电缆、通信电缆或其管道的净距不应小于1、5米,7.2、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时.自身应配置的附属设备用房及设施,如,电力开闭所 配电房.通信.有线电视,计算机网络等音频信息网交接器、天然气调压间或调压器,供水泵房、储水池.水箱。垃圾收集间,污水处理池等.不得超出建筑红线.消防结合器,消火栓,室外消防环管 各类检查井等,不得超越道路红线,7,3.在城区主,次干路中敷设干管,同性质的干管应同走廊综合敷设.电信电缆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7,4、各种地下管线最小覆土厚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7,5。在已有220千伏及其以下电压等级的架空电力线附近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工程 在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建,构,筑物的外边线距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一,1、10千伏不少于5米,二,35,110千伏不少于10米,三.220千伏不少于15米。7。6。新建架空电力线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在城区规划区内其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条件下、与现状地面的垂直距离为.一.1,10千伏不少于9米。二,35,110千伏不少于15米,三,220千伏不少于18米。7,7,架空管线之间交叉和其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垂直距离符合有关设计规范要求.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7、8,市政管线平行敷设时一般遵循如下顺序.一 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 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二.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 由浅入深宜为 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7。9、城区新建主,次干路两侧每隔800米设一座独立式公厕、旧城改造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每平方公里不少于两座公厕,7,10。城区每0,5。0、7平方公里设置一座垃圾收集中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