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本市城市绿地是指,一、公共绿地。是指向公众开放的市级公园,区级公园 居住区公园。小游园 道路.广场绿地以及动物园。植物园 特种公园等 二,居住区绿地.是指除居住区公园,小游园以外的其他居住区内的绿地.三,单位附属绿地、是指机关.团体 学校 部队 企业.事业单位等内部的绿地。四.生产绿地,是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 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五,防护绿地,是指用于保护城市环境,卫生 安全以及防灾等目的的绿带.绿地。六 风景林地,是指具有一定景观价值的林地。第三十八条 外环路外侧绿化带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九条,本条例规定的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绿化建设保证金 树木赔偿费的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市物价.财政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4年10月15日起施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