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系统开通4、2。1、系统开通之前,应再次检查系统的所有连接和各单机设备状态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1节的要求,4、2,2,开启各设备的电源开关时,应先开启总电源开关,然后按系统信号传输顺序逐一开启各设备电源开关,4,2.3。系统开通时.应调整扩声系统至正常工作状态 4 2.4。主扩声扬声器系统和辅助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先对主扩声扬声器系统进行开通与检验、然后再对辅助扬声器系统进行开通与检验.2 馈给扩声系统节目源标准样品信号或模拟节目信号.按通路分别进行主观听音检查.每只扬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常 3.当某个扬声器系统出现无声.声音过小,声音失真或有交流声等异常时 应加以排除,4 使用节目源标准样品中的检查与调整信号时.应对主扩声声道及各声道的极性和声音平衡进行检查与校准,5.应对各扬声器系统的辐射角度进行调整 4 2。5,可升降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由专业人员负责扬声器系统的升降操作。并应有人监护.2、先对各单只扬声器系统辐射角度进行调整。调整时应将扬声器系统降至地面 不得悬空调整,并应在扬声器系统无信号输入状态下进行.3。馈给标准节目源节目信号或模拟节目信号,各扬声器系统的声音应正常.4,在提升过程中 应先将扬声器系统提升距地面约100mm 悬停不小于300min,观察受力点的状态。无异常现象方可继续提升,5,开通完毕后、应将扬声器系统升至设计规定的位置并将其牢固锁定 4,2 6 各分区扬声器系统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本规范第4.2,4条的方法进行检验,各分区扬声器系统声音应正常 2 有音量控制器的扬声器系统音量控制应正常 3。播放节目源标准样品的参考节目信号和广播时 各广播分区声音应正常。4,紧急广播联动控制的功能应正常.4 2,7。传声器的开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使用扩声系统的传声器拾音,对所有传声器通路逐一开通检查,声音应正常,2,当某个传声器出现无声.声音过小或有交流声和振荡趋势等异常时,应立即加以排除、3、无线传声器系统开通时。应在无线传声器正常使用的区域使用无线传声器拾音、通过扩声系统的声音应正常 4,2.8,会议系统开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扩声,会议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5的有关规定、4 2。9.在系统开通过程中。各设备的功能操作应正常,4。2.10.系统开通完毕后 各设备的功能控制应恢复到初始位置或衰减量最大位置 并应按信号传输相反的顺序关闭所有设备电源,4,2、11。系统开通工作结束后应形成开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