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森林的管理、改善生态环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 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第三条、管理部门、上海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区,县人民政府管理林业的部门、以下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保护及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市.区县,乡镇林业工作站,署,协助市和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做好森林、林木,林地的建设 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本市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第四条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本市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市和区,县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纳入财政转移支付的范围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财政,林业。农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第五条 经费保障。市和区、县财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公益林建设和养护 林业保险。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六条,科学研究、本市鼓励林业科学研究 保护植物多样性、选育和引进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的林木,推广林业先进技术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