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质,2010。1489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我委制定了,广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二、一,年十一月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以及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 扩建,改建和加固维修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应进行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以下简称监督抽测.抽测结果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章,监督管理与组织实施第三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 应当建立承担监督抽测任务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以下简称监督抽测单位,库.入库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检测能力和良好信誉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质监机构应当制定监督抽测单位库管理细则。将对监督抽测单位的监督管理纳入日常监督工作范围,及时将不合格的监督抽测单位从库中清除 每两年对入库单位进行清理、公示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 设计,监理。检测等单位编制监督抽测方案并在实施前报送质监机构.质监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督抽测方案的编制及实施情况的监督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入选监督抽测单位库的单位实施监督抽测。并与其签订检测服务合同。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向实施监督抽测的单位提供必需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现场检测条件 施工,监理单位应当给予配合和支持、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时 应当单独计列监督抽测费用,不得将监督抽测费用纳入工程投标竞价范围.第八条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监督抽测.凡有实体质量没有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的,必须按相关规范进行加倍取样抽测或全数量检测。仍未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将全部检测结果提供给原设计单位 由其对结构安全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必要时.建设单位还应将复核意见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由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在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 将监督抽测报告送质监机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第三章、分部,子分部、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第十条,市政构。建。筑物地基与基础工程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和数量进行,一,对预制桩和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采用静载试验或高应变法,当采用静载试验时 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1。单位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的,还应不少于2根 单位工程总桩数为50根及以上的。还应不少于3根 当采用高应变法抽检时 对于预制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低于8,且不少于10根、对于小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桩总数的5.且不少于5根。二 对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桩径。800mm.采用钻芯法,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三、对天然地基。处理地基及复合地基进行平板载荷试验,对于天然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岩土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设施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 对于处理地基 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为每500m2不少于1点、且总数不得少于3点,对于各类地基均应进行抽检.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设施地基还应增加抽检数量,对于复合地基.单位工程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墩、数的0,5 且不得少于3点 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的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测。第十一条,混凝土结构的监督抽测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一、混凝土强度检测,重点对墙。墩、柱等构件进行检测,一般应采取钻芯法进行检测,不能钻芯的部分可用回弹法或超声回弹法检测 每个单位工程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抽检数量不应少于1组.二,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检测,对梁.板主要受力钢筋分布及保护层厚度进行检测、宜优先采用钢筋扫描仪进行检测 抽检数量为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检测数量不少于5个构件、三 大型预制构件,梁。板、盾构管片等,结构性能检验.采用短期静力加载法.抽检数量为。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同类构件检测数量不少于1个,四.各类隧道混凝土衬砌质量检测,采用地质雷达检测混凝土衬砌厚度.密实性、以及衬砌与围岩之间接触情况。抽检数量为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5个断面。第十二条 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的监督抽测 应当按以下方法进行 一 钢结构 钢管混凝土焊缝检测.焊缝质量等级属一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10 焊缝质量等级属二级的.超声波探伤比例为2,二。钢管混凝土检测,采用超声波法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同类构件不少于1件,三。钢结构构件 钢管防腐层厚度检测 采用干膜测厚仪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构件数量的10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同类构件不少于1件。四、高强螺栓连接质量检测,用扭矩板手检测终拧扭矩值.抽检数量不少于、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规定应检数量的5 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不少于10套螺栓.第十三条.路基路面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一.各类道路。站.场工程的软土路基处理及复合地基质量检测 采用平板载荷试验方法,按总桩数的1、进行抽测,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处.对不同布桩形式或有不同承载力设计要求的各处地基均应进行抽测.二、土方路基 路床、压实度检测,采用灌砂法或环刀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小于3点、三,土方路基.路床 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和底基层。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和底基层、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与沥青贯入式基层.沥青混合料面层回弹弯沉值检测 用弯沉仪检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 子分部、工程的每结构层不少于1个评定路段.全路幅且不少于80个有效统计点,四.基层,底基层压实度检测,采用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蜡封法检测,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点 五,无机结合料.水泥,石灰、石灰与粉煤灰、稳定土类基层。底基层无侧限抗压强度检测.进行现场钻.切 取试样,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1组,细粒土 每组6块,件、中粒土 每组9块。件。粗粒土、每组13块。件,六,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测,对于压实度.密度、采用钻芯法取样或无核湿密度仪法检测 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量的10 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点 对于厚度.采用雷达扫描结合钻孔.或刨挖、钢尺量测法.扫描长度不少于总长度10。钻孔,或刨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点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 工程的每个压实 结构、层至少3点.对于热拌沥青混合料品质 采用现场钻.切 取芯样。检测芯样马歇尔稳定度。沥青用量、油矿比、矿料级配等指标、钻,切.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 子分部,工程的每个压实、结构,层至少3组.每组3块。件、七。水泥混凝土面层质量检测、对于混凝土弯拉强度.采用钻取芯样 或切取小梁试件,检测劈裂抗拉强度。或弯拉强度。钻、切。取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1组,每组3块。件、对于厚度 采用钻取芯样直接量测、钻芯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 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点。对于抗滑构造深度 采用铺砂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且每分部,子分部,工程不少于3点,第四章、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第十四条,对于道路工程。单位工程抽取10,长度或面积.且不少于200m.2000m2。按、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 表8。5、1,表10.8,1,表11,3.1和11.3.2,表12,2 1、表12.2.2,表12。2 3和表12。2,4。表13。4.1.表13,4,2和表13 4,3、表14.5、1等规定进行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 第十五条 对于桥梁工程 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3桥跨且不少于3跨、按。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2.2008,表23.0,11的规定进行。二、使用功能检测,人行天桥采用静载试验 其余桥梁工程采用动静载试验、形成质量鉴定评估报告,抽样方法是,至少选取有代表性、一般是最不利工作条件.的1个桥跨,联,施工过程主要受力构件.桩 墩柱,梁.板等,出现过严重质量问题的桥跨.联、应全部选取,第十六条。对于管道工程,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0 长度 且不少于5个井段、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表8、5 1.表8 5、2 表8,5,3等规定进行,二、非压力管道抗渗漏性能试验。采用闭水法或闭气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 且不少于5个井段 三,压力管道的压力、强度,严密性试验,采用水压法或气压法,抽测数量不少于相应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应检数的10。四、非开槽施工排水管道和化学建材排水管道安装质量检测,采用管道视频,CCTV 或声纳成像法检测,数量不少于管道总长度的10 且不少于5个井段 第十七条,对于给排水构筑物工程 单位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按以下规定进行、一、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抽取1 3构筑物。且每类构筑物不少于1个、按.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141,2008 表6。8.7、表6 8,8 1、6 8,8、2,表7.4。2等规定进行 二。水池 泵站。闸室抗渗漏性能检测.至少选取1个有代表性的构筑物.池体 进行满水试验、三 消化池等气密性能检测 至少选取1个有代表性的构筑物,池体,进行气密性试验 第十八条.对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每单位工程抽取10.长度或面积。且不少于200m.2000m2。或1.3构筑物,按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形体方面的实体质量检测 并按相应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适当数量的使用功能检测、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 工程实体数量少于本办法规定的最低抽测数量的,应当进行全数量检测。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