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管线工程管理。合理开发利用管线空间资源、保障城市管线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城市管线的规划,建设和信息档案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线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于地下或架设于地上的供水,排水、燃气 燃油 电力 照明.通信、有线电视 公共监控视频等专用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地下管线和地上管线 不包括农业生产管线和工矿企业内的生产管线、第四条、城市管线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协调管理。节约资源,信息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五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城市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 保管,利用以及城市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市发改,经信。国土资源 财政、公安.人防.园林绿化.城管和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管线管理工作、第六条,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对所属城市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应当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安全 城市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 侵占 破坏地下与地上管线及其附属设施 并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城市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线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提倡管线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鼓励采用综合管廊、共用管沟。非开挖技术等建设方式建设地下管线.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鼓励地下管线权属.管理单位采用各类先进技术对地下管线进行标识,定位、探测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