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2013。0201,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3 156号各市建委 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2013,0201。以下简称2013版、示范文本.日前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2013版,示范文本。的重要改革精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1999、0201,实施以来.对规范承发包行为。防止和解决纠纷以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较大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法律体系不断健全完善,1999版。合同示范文本,暴露出许多与建筑市场发展不相适应等诸多问题,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1999版,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2013版,示范文本、主要有五个方面改革精神,一是施工合同结构体系更趋完善。建立了以监理人为施工管理和文件传递核心的合同体系,使合同权利义务分配更加具体明确,提高了施工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更有利于引导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合同价格类型更适应工程计价模式发展和工程管理实践需要。增加了暂估价,暂列金额的专门规定、明确了暂估价.暂列金额项目的操作程序。三是新的制度切中时弊、根据建设市场实际 增加了双向担保。合理调价、缺陷责任期 工程系列保险、商定与确定、索赔期限,双倍赔偿.争议评审解决等八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四是更加注重对发包人。承包人市场行为的引导 规范和权益平衡 使施工合同民事行为更趋公平、公正.五是强化了与现行法律和其他文本的衔接。保证合同的适用性、二 切实做好2013版,示范文本、贯彻实施工作 一,广泛宣贯,突出重点、我省是建筑大省,正努力成为建筑强省 2013版.示范文本,实施和推行.对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 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建设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把2013版.示范文本 宣贯作为今年重要工作任务,制定宣贯计划,利用多种媒介进行宣传讲解 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活动,注重将宣贯与当地实际工作紧密结合、重点是抓好八项新的合同制度的落实工作。二 备案把关,预防纠纷.各地造价管理机构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制度,优化程序,结合2013版 示范文本.的要求,加强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施工合同重大变更的备案管理、及时掌握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减少合同争议的发生.三.履约监管,亟待加强,各地要建立健全施工合同履约监管机制 将施工合同履约监管与质量安全监督。工程造价管理相结合。重点遏制转包 挂靠.违法分包工程。签订阴阳合同。安全费用不专款专用,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工程结算久拖不决等违法违规行为。四,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工程招投标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源头。是重要的阶段之一,招投标管理部门要将2013版、示范文本 条款精神纳入监管内容.确保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招标代理机构应充分吸纳 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制定更趋合理,科学,实用的招标文件.五。提高认识、加强培训.施工合同是一项重要且较为特殊的民事行为、需要合同各方当事人提高依法履约意识.各地要抓住2013版 示范文本,贯彻契机.加强建设,施工及各方主体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建设方着重做好招标工作与合同签订的衔接,建立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广大建筑施工企业要提高合同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培养高素质 复合型的合同管理人员定职定岗,要通过依法履行合同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 更有效地规避经营风险,合法合理地提高经营效益。我省2013版 示范文本.宣传贯彻具体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落实,各地在实施中的问题,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