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池政、2010、8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池州实际 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执行项目供地条件、投资额2000.万元,5000。万元的工业项目、除特殊生产工艺要求外。都要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标准化厂房。投资额5000,万元、5,亿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亩均投资强度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尽可能打捆达到省规定的点供保障用地标准,力争进入省点供项目 投资额1,亿美元或5,亿元以上、注册资本金2亿元以上,其中,一般项目到帐资金达到注册资本金的70 以上,高池州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技术类项目达到注册资本金的50 以上 亩均投资强度150,万元以上的项目、积极用足点供政策保障项目用地、二。认真落实项目供地联动机制,成立建设项目供地协调领导小组.建立项目供地联动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按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把关项目以及投资额 注册资本金,投资强度 节能减排门槛。并在项目备案,出具项目前期工作函和项目核准批准文件中 对项目是否符合单独供地条件作出说明,对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的项目,国土部门不批准用地、对违规供地的项目.建设部门不发放施工许可证,环保部门不开展项目环评,国土部门收回土地.三.积极争取重大项目点供用地,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力争国家立项,使用国家计划指标.发展改革 重点项目管理 部门负责协调策划、包装投资额5.亿元或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定期向国土资源部门报送前期手续齐全的重大项目、积极争取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指标,四,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市场运作、规范建设.特色招商,的思路、发展改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标准化厂房,以奖代补、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高标准推进标准化厂房规划建设和,二次招商,努力将标准化厂房发展成为中小企业特色板块的集聚区。五.加强项目用地批。供。后管理 国土部门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工 竣工期限以及激励约束条款等、对所有项目已供土地。国土部门要抓紧开展全面清理,依照协议约束条款按期完成补充协议签订工作,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工或竣工投产的项目。要严格执行闲置用地处置政策,削减或取消优惠政策。直至责令退出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 竣工投产以2010,年每亩土地产出10 万元 2011,年每亩土地产出20 万元税收实绩为标准,对分期实施的大型项目 应根据,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 的原则、按照其实际到账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确定供地数量、对投资额、投资强度等未达到合同约定条件的 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并按合同约定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六、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问责制,对落实本政策意见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市发改,国土 建设、规划,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严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落到实处,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