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工程检验9、2。1.检验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受检单位应提出申请 并提交检验资料 检验资料应包括,设计任务书 工程合同,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及设计,设计整改落实意见。更改审核单.正式设计文件。系统原理图、平面布防图及器材配置表。线槽管道布线图.安防监控中心或安防监控分中心布局图,器材设备清单以及系统选用的主要设备、器材的检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系统试运行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系统使用说明书.工程竣工核算报告、工程初验报告,其中.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及设计应附有方案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名单,设计整改落实意见应由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工程初验报告应包含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2,检验机构应依据本规范和检验资料制定检验实施细则 实施检验 3.应根据实际检验结果.形成工程检验报告.并应对检验结果进行评述,判 9,2,2,施工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规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线敷设应符合本规范第7、2,3条和第8、2节的规定,2。设备安装应符合本规范第6、2节 第6 7节和第8,3节的规定 设备清单及安装位置变更后应有更改审核单.3 供电.防雷与接地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的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和第8,4节的规定,9.2,3、系统功能及性能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视频监控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4,3节。第7、1,2条第1款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和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的规定、2.入侵报警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4、4节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和.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A.T 368的规定、3,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4、5节的规定.4、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4.6节的规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和,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的规定,5 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4,7节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 T 644的规定,6 安防集成平台应符合本规范第4,8节的规定 7,实体防范系统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规定,9,2,4.当检验中有不合格项时.应在整改后进行复测,复测时抽样数量应加倍。对复测仍不合格的 应判该项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