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有关单位与部门要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对因参加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抚恤、征用物资补偿及损坏征用物资的赔偿 协调保险公司及时按约理赔、污染物收集 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后果和影响、妥善安置。补偿和慰问受伤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指挥部负责协调做好相关工作.二,社会救助.各级民政部门要依法做好境内,外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使用和监督.三、保险,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 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受灾人员的保险受理,赔付工作.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结,现场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参与救援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响应,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救援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并上报总结评估报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总结评估报告。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指挥部办公室.较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总结评估报告,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市人民政府、五、事故信息资料的保全与事故调查.应急过程中.要尽量搜集生产安全事发地现场的原始信息,保证应急和事发地现场信息采集人员安全。对事发地现场多方采集影像资料、为事故调查。总结应急经验保留第一手资料 应急结束后 要立即采取措施保全事故证据、资料.对必须拆除,移动的事故现场设施,做好标记。保留影像图片。对现场采集、留存的所有现场证据.资料及技术档案,要登记造册。编号。并交由事故调查主管部门保存、移交证据须经办人签名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由市安监局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必要时 市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与事故报告的拟定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