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城建发,2016.100号。各建设 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各县。市。区 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局.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吉林省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污染天气影响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9月22日.吉林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方案为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吉林省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污染天气影响的指导意见.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主要目标在,十三五 期间 吉林市重污染天气每年减少3,5天 到,十三五 末期,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城市在预警期内.通过加强应急管控措施 力争大气污染排放总量减少15。以上 二,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响应分级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同时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重污染天气分为3个预警级别。级预警、黄色、预测未来1天出现严重污染或持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 级预警,橙色。预测未来持续3天交替出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 级预警.红色 预测未来持续3天及3天以上出现严重污染.按照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当发布,级预警时,启动,级响应,当发布,级预警时,启动,级响应.当发布、级预警时 启动 级响应.三,建筑工地扬尘具体管控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省施工规范和标准 具体扬尘治理措施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围挡和大门必须符合全市管理标准要求。二。施工现场出入口处道路实施混凝土硬化并配备车辆冲洗设施 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冲洗干净.方可上路 三,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四,施工现场内道路 加工区应实施混凝土硬化,场内裸露的场地,48小时以上不外运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存放材料,料具、构配件等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水泥.灰土.砂石等物料 必须采取遮盖,封闭 洒水等措施。五,施工现场设置良好的排水网络系统.保证排水畅通、产生大量泥浆的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时、应设置泥浆池。泥浆沟,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六,房屋建筑工程外脚手架外侧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在进行楼层。高处平台建筑垃圾废料清理,基础围护梁拆除和密目网拆除时,采用封闭式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抛掷、扬撒.七。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八,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尽快完成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砂石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并覆盖、九,运进或运出工地的土方。砂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采取覆盖方式运输。十、渣土等建筑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 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清运、需要运输,处理的,按照市。县,区,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线路和要求、清运到指定的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