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联防联管的意见。齐政规,20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有效防范和及时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及我市有关规定。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 分级负责.联防联管。巡视督查.分级响应,积极扑救,责任追究.的原则 构建森林草原生态安全区域协作机制 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屏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保障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二 重点任务,一,火灾预防工作、1。扩大宣传教育.由市林业局 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牵头、市委宣传部配合、在电视台.报社播放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公益广告 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中国联通齐齐哈尔分公司在高火险天气发布发送预警短信、提醒人们注意野外用火、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各县 市.区,乡,镇。林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和村屯防火宣传广播,张贴。森林防火命令.和,加强秸秆焚烧管制办法 等方式、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和密度。消除死角盲区.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林区公路两侧。乡,镇,村屯要设置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牌,森林火警电话12119标识,悬挂防火旗.营造浓厚氛围、要发挥检查站的作用,通过发放传单、宣讲规定.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区人员的防火教育。村委会要引导农民科学有序焚烧秸秆 树立森林草原防火意识。2.严格火源管理.根据、黑龙江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规定,城镇建设区。包括县,市 区,乡.镇 建设区周围20公里,机场周围20公里、沿高速公路两侧各10公里,铁路两侧各5公里 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5公里。粮库 油库等仓库周围5公里,旅游景区 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 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5公里为禁烧区、在秸秆禁烧区 严禁任何野外焚烧秸秆行为、坚决做到全时段,全范围,零焚烧,在非秸秆禁烧区.风力达到5级以上、及时发布公告禁止焚烧秸秆等一切野外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对农田秸秆进行登记造册,严格管理、妥善处置、严防私点偷点行为,重点时段、对林农交错区、墓地等重点部位死看死守、对林区,村屯的儿童.盲聋哑。智障等特殊人员加强管理。落实监护责任人 要大力开展隐患排查和。清山 清林,清河套.活动、严禁在防火区内放牧,切实把火灾源头堵死管住,3.强化瞭望巡护、防火期内 瞭望塔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监测,护林员携带灭火机具在各自责任区内流动巡护.各类巡护员严密监控森林草原火情以及焚烧秸秆等野外用火行为。不论是否分内管理区域,要以烟为令。见烟就报。加强对瞭望员和巡护员的监督。通过电话和检查的方式进行查岗.防止睡岗 漏岗,秸秆焚烧高峰期、清明节等关键节点.为扩大监测范围。在城市周边高层建筑设置瞭望站 严密监测火情。防火办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并做好值班记录 接到火警或发现火情.要立即问明查清起火时间。起火地点,具体到村屯,经纬度.并立即报告值班主任和主要领导、对瞒报,迟报,贻误时机造成重大火灾的严肃查处 4,加强安全检查,市森防指.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要成立检查组,在防火期和秸秆焚烧高峰期,深入乡,镇,林场,村屯、地块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各县.市 区 乡,镇、林场,村委会要在重点区域设置防火检查站.加强对进入防火区人员的检查、对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集中保管.确保通过防火区内作业的机动车辆。机械配备灭火器材 安装防火罩.严防漏火 喷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5,实施联防联控.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在森林草原防火关键节点召开成员会议 加强信息共享和会商通报 进一步统筹现有的扑火资源 构建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作战优势、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要与相邻的县,市。区,乡、镇,村委会建立联防机制。签订联防协议,划定联防区域。加强毗邻交界处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以及秸秆焚烧管制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监督检查,共同承担防火责任.各县.市,区森防指对属地内的农场,驻军单位等部门要加强指导 督促其落实责任。加强管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6 抓好预报预警,市气象局定期预测火险等级、遇有高火险天气加强与防火办会商 联合发布预警信息。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有关人员要立即上岗到位.提前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准备以及秸秆焚烧管制工作,切实做到因险设防 科学应对,7,保障人力物资、各县,市 区,乡,镇,林场及时检修扑火机具.交通和通讯工具,及时补充扑火物资,修复防火设施,确保关键时刻管用、够用,防火期将扑火机具装备发放到基层、布设到重点部位、铲车 钩机等设备能随叫随到。强化扑火队伍建设 提高技战术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扑火实战演练.提高统筹指挥能力和火灾扑救能力、扑火队员严格管理,防火期24小时待命 靠前驻防.遇有火情,快速出动,有效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火灾扑救工作。坚持以火为令。不论起火地点是否在本辖区,都要立即组织扑火人员 迅速赶往火场扑火,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火场指挥扑火.启动应急预案 掌握火场火势动态.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切实提高火灾当日扑灭率、1、分级响应,一般森林草原火灾由当地森防指指挥扑救 根据火场情况.超过辖区控制能力时,应立即请求上级支援、不得延误扑火战机,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设定市级层面的,级,级。级三个响应等级,1、级响应,符合以下条件.市森防指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发展态势。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扑火队伍进行支援,发生3人以下重伤、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 敏感地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森林草原火灾。2、级响应 符合以下条件,在、级响应的基础上 市森防指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森林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当日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3。级响应,符合以下条件。市森防指领导靠前指挥。市森防指总指挥将率领副总指挥和相关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前线指挥部 同时根据实际需要 请求省政府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施行支援扑火,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 24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草原火灾,2,扑火安全,火灾扑救过程中、把扑火人员安全放在首位,对扑火队员.护林员和基层群众进行扑火常识。紧急避险等人身安全防护的培训和教育.严禁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直接扑火,火场指挥员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 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扑救措施.安全.快速、有效灭火、3.火场清理 明火扑灭后,组织人员彻底清理余火 留足火场看守人员.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 扑火人员方可撤离、4.火灾评估。火灾发生地森防指及时会同公安等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整理好火场原始记录。建档立案、上报市森防指。三.责任体系。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度 即市包县,市 区,县,市.区包乡.镇,乡。镇。包村的分级负责制度。分别签订责任状.划分责任区,确保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落实到责任区。落实到每一个人、一,责任分工。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加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县,市。区政府为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市森防指单位名单附后 市森防指组成人员由齐齐哈尔军分区 武警齐齐哈尔市支队.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齐齐哈尔公安处等单位主管常务领导担任、其他单位由主要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工作,对责任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对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乡,镇 政府.林场和村委会对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部门和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负责林场、林间地秸秆焚烧等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管与查处,负责全市森林防火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负责扑火队伍的培训。并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扑救能力、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 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火灾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2.市畜牧兽医局,负责铁锋区和扎龙湿地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责全市草原防火日常工作、落实草原防火值班制度。负责全市草原防火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提高草原火灾预防能力。负责组织开展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草原防火意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草原火灾发生原因,火灾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3,市农委、负责秸秆焚烧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秸秆焚烧的监管、确保禁烧区全时段,零焚烧。非禁烧区不具备焚烧天气条件时严禁焚烧。4,齐齐哈尔军分区,负责组织 协调解放军官兵和预备役民兵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5 武警齐齐哈尔市支队,负责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确保有300人参与火灾救援 储备足够的扑火装备、6、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配合市森防指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7.市安监局。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指导作用、及时与市森防指进行沟通协调,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8。市气象局 负责泰来县的森林草原及泰来县境内扎龙湿地防火工作,同时负责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及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 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9、市水务局,负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做好护堤护岸林木的管理和防火工作.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红线以内和克山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协助森防指制发扑火车辆路桥免费通行证 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11,哈尔滨铁路公安局齐齐哈尔公安处,负责铁路路肩两侧15米以及高铁两侧20米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积极协调铁路有关部门落实铁路运输车辆计划。确保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12,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扎龙自然保护区湿地防火日常工作,13,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负责农垦系统国营农场的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控工作。14,市财政局 负责甘南县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同时负责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森林防火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林联规,2017,3号 的规定,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解决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中应由市财政安排的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15、市发改委 负责龙江县和碾子山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同时负责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6.市卫计委。负责克东县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17.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火和禁止秸秆焚烧宣传工作。同时负责做好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 18,齐齐哈尔日报社,负责龙沙区。建华区、昂昂溪区的森林草原及其区域内扎龙湿地的防火工作,同时负责无偿开展森林火灾预防 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扑火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19、中国联通齐齐哈尔市分公司 负责梅里斯区.富拉尔基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同时负责协调保障与扑火救灾工作相关的应急通信工作 20、市司法局,负责讷河市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同时负责做好、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 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21 市公安局、负责拜泉县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配合市农委深入一线开展秸秆禁烧督导工作.消除秸秆焚烧安全隐患,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 负责灾区治安管理 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草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秩序。22、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富裕县的森林草原及富裕县境内扎龙湿地的防火工作.同时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23、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依安县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同时负责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24,县。市 区政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作部署,将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研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及时解决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状.设立森林草原防火日常管理机构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火规划,落实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保障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正常开展、防火期内,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宣传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建立联防制度,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 负责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扑火物资。组建森林草原扑火队伍.高火险期和秸秆焚烧高峰期。负责向社会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发布禁火令 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有火必报、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森林草原火灾报告 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灾后处置工作,25.乡 镇 政府,林场,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工作部署,设立森林草原防火日常管理机构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责任制.划定责任区 落实责任制 建立联防制度 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禁烧管制工作、防火期内 加强野外火源管控,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宣传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负责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储备森林草原防火扑火物资.组建扑火队伍 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按。有火必报.等规定及时准确报送森林草原火灾报告.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及灾后处置工作.26。村委会 做好本村的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 维护当地防火安全。制定森林草原防火公约 与居民签订防火协议,督促居民认真遵守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禁烧有关规定.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禁烧相关规定宣传教育。组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检查和秸秆焚烧管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群众扑火队 进行安全扑火及技能培训。发现违规焚烧秸秆及时制止、发现森林草原火情时,立即向上级森防指报告 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扑救。二,责任追究,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火灾发生后 根据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重大财产损失和24小时扑灭率、严厉查处责任制不落实、职责不履行。防控措施不落实等失职渎职行为、县,市。区森防指在火灾扑灭后的3日之内将有关人员的处理结果上报市森防指、火案查处过程要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确保火案查破率达到100.责任人处理率达到100,1,公安部门对火灾立案调查.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规焚烧秸秆的 依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 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林场场长,村党支部书记是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乡、镇.党委副书记、副乡 镇,长、副场长.村委会主任是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和秸秆焚烧管制工作主要责任人 乡 镇。党委,政府。林场,村委会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党政主要领导没有特殊原因不到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辖区内存在违规焚烧秸秆或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由上级森防指或焚烧秸秆领导小组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 对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林场场长.村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对乡,镇,政府党政分管领导,林场分管场长,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 本辖区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视情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巡护人员防火期内未按规定深入责任区内开展森林草原巡护工作追究相应责任 3。县、市。区委书记 县,市、区长是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县.市。区分管副书记,副县。市,区长是辖区内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主要责任人 县、市、区党委、政府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分管领导没有特殊原因不到火灾现场组织指挥,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不按规定及时上报,由市森防指发出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不力的。对县 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对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本辖区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视情节给予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4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涉及两个行政区域未建立联防机制,联防区域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未及时扑救。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未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告知行政区域内非属地管理单位、非属地管理单位范围内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未及时组织扑救,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森防指成员单位未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不到位,给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以及秸秆焚烧管制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