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七台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24日,七台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2013 2号、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审计署,统计局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4,61号,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平,科学合理、系统综合、求真务实的原则,第三条,各区,县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市政府对各区,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并成立由市水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市执法局 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市物价监管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考核办。设在市水务局,承担考核工作组的日常工作.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各区 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详见附件1、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 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第五条.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 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 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评分办法详见附件2.第六条 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考核期的第2至5年年初开展上年度考核 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年初开展期末考核,第七条.各区。县要按照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要求 合理确定各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 于考核期起始年1月底前报送市水务局备案。逾期未上报或报送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不符合要求的 由考核办通知区,县政府限期补报或重新上报.仍不符合要求的,由考核工作组根据该行政区域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直接确定其年度考核目标或进行合理调整 第八条。由市水务局协商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区、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实际工作需要及其他考核条件的变化情况、于每年12月发布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对本年度或期末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第九条、各区 县要按照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查 形成自查报告 于每年1月底前报市政府,并将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同时报送市水务局等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第十条。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对各区、县上报的自查报告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检验及核算分析 在此基础上,考核工作组对各区、县进行重点抽查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对各区、县上报的相关技术资料现场核对.以及对重点用水户取用水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等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工作组根据核算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提出各区,县年度或期末考核评分和等级建议。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 第十一条,市水务局在每年4月底前将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门 作为对区.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第十二条。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 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对在水资源节约 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三条,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的.要在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同时抄送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人员责任、第十四条、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第十五条、各区,县应当提供必要的资金 人员保障 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三条红线、控制目标注,七台河市区2020、2030年调水水量未计入控制指标。2、考核评分方法考核评分办法,各年度考核得分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分值加权。保留整数 计算公式为,年度考核得分.目标完成情况得分,权重系数,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得分。权重系数,权重系数在年度考核工作通知中明确,期末考核总分由前4年度平均得分和期末年考核得分加权,分值保留整数 其中前4年考核平均得分权重占40。期末年考核得分占60 计算公式为、期末考核总分,前4年度考核平均得分.40 期末年考核得分 60.一.目标完成情况评分方法 4项指标中。用水总量指标满分30分.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标满分20分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标满分20分,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满分30分,工业增加值数据由市统计局提供。用水总量指标由水务.行政执法部门和桃山水库管理处及七台河供排水总公司等单位提供.农田水利用系数由水务 农委等部门提供.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由工信部门会同供水管理等部门提供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环保部门提供,其余数据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 县有关部门提供 一 用水总量。用水总量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包括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环境补水四类,当年用水总量折算成平均年用水总量进行考核,农业用水指农田灌溉用水、林果地灌溉用水。草地灌溉用水和鱼塘补水,工业用水指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用于制造,加工,冷却 空调、净化,洗涤等方面的用水,按新水取用量计、不包括企业内部的重复利用水量 水力发电等河道内用水不计入用水量,生活用水包括城镇生活用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城镇生活用水由居民用水和公共用水,含第三产业及建筑业等用水.组成,农村生活用水除居民生活用水之外,还包括牲畜用水.生态环境补水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不包括降水.径流自然满足的水量,年度用水总量小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考核目标值 实际值,考核目标值、30、30,80,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年度用水总量大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指工业用水量与工业增加值 以万元计.的比值,计算公式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工业用水量、立方米,工业增加值.万元 其中、工业增加值按2000年不变价计算,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该年度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上年度下降的百分比、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或超过年度考核目标时,指标得分 实际值.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 20、20.80。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低于目标值时。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 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指灌入田间可吸收利用的水量与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的比值 计算公式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可被作物吸收利用的水量.立方米。灌溉系统取用的灌溉总水量 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 考核目标值,考核目标值.20,20,80,得分最高不超过20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小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 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 四、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水质评价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与全部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的比值,单位百分比,计算公式为,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标的水功能区数量 参与考核的水功能区数量、10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等于年度考核目标值时、指标得分.实际值、考核目标值 考核目标值。30、30,80。得分最高不超过30分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小于目标值时 目标完成情况得分为0分 二.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情况评分方法、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考核总分为100分。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制度建设与措施落实情况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