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移交接管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项目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 确保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44号。精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 下城区,江干区 拱墅区、西湖区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的移交接管工作,萧山区,余杭区、高新开发区 滨江。经济开发区可参照执行。二。工作原则,一。先验收后移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完成初步设计批复要求的各项内容,满足安全要求、符合运营管理功能的。经竣工验收合格、即可办理移交手续.二。管理提前介入,接管单位应提前介入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指导并服务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准备工作、三,先接收后整改,接管单位要限期接管竣工验收合格的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接管工作的相关要求,限期完成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三.移交接管内容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包括停车场 库,主体工程和其附属设施.配套绿化 市容环卫设施,收费设备及操作系统 照明、消防,监控等设施 等内容,四。工作职责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移交接管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库 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市建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建设单位做好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移交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 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和移交 以及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等工作。市城管委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接管工作.会同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促接管单位及时接管停车场 库。以及运营管理和设施养护管理等工作、建设单位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竣工验收,建设遗留问题整改 项目移交等工作 接管单位负责参与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竣工验收、跟踪检查建设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做好项目接管等工作、五 移交接管程序.一 接管单位界定1、建设单位在项目立项后 提供界定所需的资料,附件2.到市城管委进行项目接管单位的界定、2、市城管委在受理界定申请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库,项目接收单位界定表.附件3。中界定项目的接管单位。二.接管单位提前介入1,初步设计审查市建委在初步设计审查时,邀请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参加.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收费管理信息需接入杭州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服务系统,市城管委和接管单位按照实际管理需求,提出收费信息系统,网络链接配置等相关要求,由市建委结合其他职能部门意见统筹后明确.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2 施工图交底,建设单位邀请接管单位参加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图交底、与会单位应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结合停车场。库 运营、维护等的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3,建设施工协调、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涉及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或甩项的事项、应征求接管单位意见后,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三,项目竣工验收1,预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批复的全部内容和自查整改后,组织预验收。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2.接管单位在预验收时.对项目使用功能是否达到设计批复及施工图要求进行仔细、全面的实地查验和资料审查、并将查实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告知书 附件4.形式告知建设单位、3、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查实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将整改消项情况,在组织竣工验收前以、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项目预验收整改消项单。附件5、形式反馈接管单位,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 2.竣工验收,1 在完成建设规定程序后.由建设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按照建设规定程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邀请接管单位参加,并结合与会单位意见形成会议纪要。2 建设单位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尚存问题整改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即可办理移交接管手续,四,项目移交接管。1,移交接管。1 建设单位提供管理移交接管所需的资料,附件2,以及实际设施量清单 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交接表,附件6 以下简称、项目交接表、到接管单位办理移交手续。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各接管单位必须予以接收,签署 项目交接表,和,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附件7、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3,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从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2,问题整改.1、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对存在的建设遗留问题,必须按照建设遗留问题整改承诺书的内容和要求按时完成整改 2、接管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建设遗留问题整改、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对建设单位整改不力或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书面发函给建设单位。同时抄送辖区政府、市建委.市城管委,3、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书面通知接管单位、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复查确认.4,遗留问题的质量保修期自整改完成确认之日起计、3,质量回访,1、在项目质量保修 回访期内 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应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因工程质量引起的、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和整改等情况,2,在项目质量保修。回访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填写.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质量回访表.附件8。征求接管单位意见 各接管单位根据质量保修,回访情况在 质量回访表。中签署意见,并向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备案。五。项目设施量确认政府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库,办理移交接管后,由市道路停车收费监管中心对新增的设施量进行确认 报市城管委、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