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水量及水质指标3。1、取水量指标3、1.1.3.1.3。吨钢取水量指标的统计范围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生活水,水厂自用水.外购水 管网漏损等.与钢铁企业通常用的吨钢耗新水量指标的统计方式不同、吨钢耗新水量仅包括用于生产系统的水量.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等 两者的简单换算约为1、2。1 0.本规范中规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是指具有全流程的钢铁联合企业。即包括原料场,焦化 烧结 石灰、球团.炼铁,炼钢.含RH等.连铸 热轧.冷轧及制氧.燃气设施。全厂空压站、全厂公辅设施等在内的全部工艺单元。工序,缺少某些单元工程的钢铁企业.其缺少的指标应空缺、不得占用、总指标中应扣除缺少单元工程的指标,例如.某新建钢铁企业吨钢取水量指标按规范应取6,0m3.t,但该厂无冷轧厂,则该企业设计吨钢取水量指标应减去冷轧厂的指标为6.0.0、9、5.1 m3 t 钢铁联合企业取水量指标由各个单元工程组成,各单元工程所占指标的比例可见表1,各厂相应单元工程采用的工艺不尽一致,用水量会有一些差别、因此.表中数值应是一个范围,可在 5,10。范围内调整.表中的数值是以钢铁企业年钢产量统计的、准确的计算应折算成吨产品,本表引入了吨产品取水量概念,如冷轧吨产品取水量约为1,3m3、t,1、5m3。t,以其产量约占企业年钢产量的50.60.折算成年产量则冷轧吨钢取水量为0 90m3,t,各钢铁厂冷轧产量占企业年钢产量的比例各不相同、可按吨产品取水量进行折算.热轧厂也一样。热轧带钢用水量与热轧管,线材等用水量差别很大。其指标可根据实际用水量适当调整比例 本规范所称的热轧厂 冷轧厂是一个统称 热轧厂含板.带、线材,管材。棒材、型材等热轧生产厂、冷轧厂同样 选矿。采矿、钢铁联合企业内的发电厂 焦化的化产等不占吨钢取水量指标,全厂取水量计算.根据企业年钢产量计算取水量 可按下式计算.式中,Q,全厂取水量、m3、h N,年产钢量 t,a,n。吨钢取水量指标。m3,t 钢,例。某新建钢铁企业年产200万吨钢 按规范吨钢取水量为6。0m3。t、求该厂每小时计划取水量 分析调研资料 国内部分企业现在已达到或比规范的指标先进。但相当部分企业要达到指标还需做出较大努力,吨钢取水量反映了钢铁企业消耗水资源的规模和利用水平.吨钢新水耗量则反映了钢铁企业水系统装备水平。用水水平和管水水平,计算企业总取水规模时。还应包括不占指标的单元、如发电厂、焦化的化产等.的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