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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委 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 联系人、周向青 联系电话,3010011特此通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4日。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超督查工作、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市治超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督查主体蚌埠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督查对象全市各级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治超站。货源单位,治超监控点及治超相关工作人员、三.督查方式治超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看,问 听.访.查、等方式开展 即、现场查看 当面或电话问询,听取汇报或解释说明,走访货运业户和货源单位附近居民。查阅相关资料等,四,督查内容1,辖区内各相关部门依照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规定履职情况。2,治超执法人员规定着装 持证上岗情况、3 执法人员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 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情况,4 路面执法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按照规定摆放查车标志标牌.规范制作文书.做到逢超必卸 5。对有奖举报。投诉,上级督办 抄告案件及时处理。办复等情况,6,检查源头治超工作日志和巡查日志等记录情况,7、货源单位治超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8 治超站点建设情况 9 省厅 市政府布置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五,督查原则1、实事求是.督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记录、报告或反馈。2,定期开展 市治超办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市区督查每周开展2次,对县区督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 3。及时通报、对督查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市治超办应当制作 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向被督查单位或个人通报 4。限期整改,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 及时下发、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 收到,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及时向市治超办反馈。5 严格问责 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整改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市治超办应当如实向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属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或者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治超岗位 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督查要求1 精心组织。市治超办应当精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保证每组不得少于2人、督查人员持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2,严格纪律.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注意保密、不得提前通知被访单位及有关人员 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馈赠与宴请等 对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密切配合,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开展 对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七。其他事项市治超办队组织开展督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 将纳入年度治超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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