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的通知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住建委,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 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联系人 周向青 联系电话,3010011特此通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4日 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超督查工作,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现就开展我市治超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督查主体蚌埠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督查对象全市各级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治超站,货源单位,治超监控点及治超相关工作人员,三.督查方式治超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看.问,听.访,查 等方式开展 即.现场查看.当面或电话问询、听取汇报或解释说明.走访货运业户和货源单位附近居民 查阅相关资料等.四、督查内容1、辖区内各相关部门依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履职情况,2 治超执法人员规定着装 持证上岗情况.3,执法人员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情况.4。路面执法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 按照规定摆放查车标志标牌。规范制作文书、做到逢超必卸,5,对有奖举报,投诉 上级督办,抄告案件及时处理、办复等情况.6.检查源头治超工作日志和巡查日志等记录情况,7 货源单位治超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8,治超站点建设情况,9、省厅 市政府布置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 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五,督查原则1 实事求是,督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如实记录。报告或反馈、2。定期开展,市治超办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 市区督查每周开展2次。对县区督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3,及时通报.对督查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市治超办应当制作 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 向被督查单位或个人通报,4.限期整改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收到。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及时向市治超办反馈。5、严格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整改题不到位,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市治超办应当如实向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属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 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或者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治超岗位.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应当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督查要求1,精心组织。市治超办应当精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保证每组不得少于2人,督查人员持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2.严格纪律 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注意保密,不得提前通知被访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馈赠与宴请等,对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 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3,密切配合.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开展。对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七,其他事项市治超办队组织开展督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治超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