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 的通知各县、区 交通运输局 住建委,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及时向市治超办报告.联系人 周向青.联系电话 3010011特此通知蚌埠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4日.蚌埠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督查办法 暂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治超督查工作、推动督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我市治超督查工作通知如下.一.督查主体蚌埠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对象全市各级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治超站。货源单位、治超监控点及治超相关工作人员.三.督查方式治超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看。问 听。访.查、等方式开展 即,现场查看。当面或电话问询,听取汇报或解释说明.走访货运业户和货源单位附近居民,查阅相关资料等 四、督查内容1,辖区内各相关部门依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履职情况、2、治超执法人员规定着装 持证上岗情况、3 执法人员遵守治超工作.五不准,和治超执法.十条禁令,情况。4.路面执法时是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按照规定摆放查车标志标牌、规范制作文书,做到逢超必卸。5。对有奖举报,投诉。上级督办。抄告案件及时处理,办复等情况.6 检查源头治超工作日志和巡查日志等记录情况.7,货源单位治超责任主体工作落实情况。8,治超站点建设情况,9、省厅 市政府布置开展的各项专项工作落实情况,10,其他需要督查的情况,五、督查原则1 实事求是 督查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记录,报告或反馈.2、定期开展、市治超办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活动,市区督查每周开展2次.对县区督查每月不得少于2次,3,及时通报.对督查开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市治超办应当制作.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向被督查单位或个人通报.4,限期整改。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收到、蚌埠市治超执法督查整改意见书。的部门或个人应当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整改措施及结果及时向市治超办反馈。5,严格问责、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整改题不到位 走过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市治超办应当如实向上述单位或个人所属的交通运输部门通报 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依纪处理、或者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治超岗位,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 应当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督查要求1,精心组织,市治超办应当精心选派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保证每组不得少于2人,督查人员持证开展督查工作。督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做好督查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音像资料 2.严格纪律 督查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注意保密,不得提前通知被访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督查工作有关内容 不得接受被查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礼品。馈赠与宴请等、对违反督查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3、密切配合、被查访的单位和人员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开展 对干扰,阻挠督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市治超办队组织开展督查以及整改落实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治超考核内容、